近日,我省印发省总河长令2026年第14号,公布《甘肃省2026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明确今年全省河湖长制工作锚定安澜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建设目标,从强化河湖长制、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域岸线管控、河道采砂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治理、河湖执法监管七个方面部署重点任务。
今年,我省将建成平凉汭河、陇南两当河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5条省级幸福河湖,全省建成幸福河湖16条以上;启动新一轮河湖健康评价,完成89条河流、2个湖泊健康评价,动态更新健康档案,完善河湖数据底板。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分解制定“十五五”用水总量与强度控制指标,确保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双下降”,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非常规水利用“双提升”;实施农业节水提升三年行动,培育国家废水循环利用示范企业、水效领跑者企业各1至2家,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
水域岸线管控聚焦问题整治,加快巡视巡察、审计及群众反映涉河湖问题整改,开展黄河干流甘肃段涉河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85条乡村河湖库管护攻坚;推进“天空地”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新建245路视频监控,强化数智监管。河道采砂管理压实“四个责任人”,严打非法采砂,全面推行砂石采运电子管理单,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
水污染防治紧盯水质目标,确保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1.5%以上、无劣Ⅴ类水体;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能力,年内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2%、县城达96%以上;持续治理黑臭水体,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主要农作物化肥(氮肥)利用率达4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3.5%以上。
水生态治理统筹推进国土绿化、湿地修复、禁渔护渔,完成国土绿化1265万亩;保障生态流量,启动西大河、疏勒河等4条河流母亲河复苏行动,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0平方公里,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10条;探索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执法监管将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机制,推进生态警务建设,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加快河湖长制条例立法研究,出台地方标准与验收办法,健全重大问题调查处置机制,筑牢河湖安全法治屏障。(记者张燕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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