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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区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受理公告
时间:2024-07-22 09:08:30 来源: 阅读量:2533

公告

现就凉州区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业务受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贷款政策

(一)申请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凉州区;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凉州区;

5.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贷款额度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2.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等)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借款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金额;

(四)贷款期限

助学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还本宽限期为5年。原则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不少于6年,且不展期。

(五)贷款利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60个基点(即LPR5Y-0.6%)。自贷款发放之日起按年计收利息,每年12月21日根据当日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二、贷款申请及签订合同

(一)首贷

借款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首先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下载安装助学贷款手机APP,注册登录后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进行贷款申请,提交后打印纸质《申请表》;之后应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助学贷款业务办理点就近现场办理申贷手续。在向办理点提出贷款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4.《申请表》原件;

5.户口簿原件;

6.未参加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认定表》,《认定表》在学生在线系统同申请表一同导出;

7.现场采集的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影像资料;

8.工作人员指导贷款学生现场下载、安装交通银行手机APP,并介绍后续绑定助学贷款流程。

办理首贷时,工作人员需查验双方户口簿原件,无需留存户口簿复印件;在校大学生首贷时,若借款学生《学生证》丢失,可以要求学生提供所在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查验通过后留存;也可以要求学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

(二)续贷

1.现场续贷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前往办理点即可办理续贷手续。续贷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②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办理续贷时,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2.网上续贷

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或下载安装助学贷款手机APP发起远程续贷,填写贷款信息及续贷声明,选择“网上签订合同”,通过线上实名认证后(2022年首贷的学生2024年续贷时通过平安银行APP认证; 2023年首贷的学生结算机构为平安银行的,通过平安银行APP认证,2023年首贷的学生结算机构为交通银行的,通过交通银行APP认证;其余学生通过支付宝认证)在线完成合同办理。待系统审核(可在“学生在线系统”--“我的贷款”页面中查看审核进度及结果)通过后自行打印合同与受理证明,完成助学贷款申办。

注: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资助中心应确认续贷声明审核通过后,方能受理续贷申请。若续贷声明填写不规范,资助中心可指导学生修改续贷声明,并对学生重新提交的续贷声明进行再次审核。

为避免人员聚集,方便群众,凉州区2024年助学贷款续贷学生原则上应全部选择远程续贷,无需到现场办理。对确因实名认证失败无法选择远程续贷的学生,可电话联系资助中心预约,还可现场办理续贷。

(三)合同签订

首次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签订合同;续贷时(无法进行网上续贷的情况),由到场一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严禁由其他人代替本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点工作人员应现场核对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签字内容是否与其身份证姓名一致。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各项义务。

办理点需向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打印1份彩色合同以及1份彩色受理证明。

(四)合同回执

借款学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和《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提请高校经办人在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内录入电子回执信息(10月10日前完成),只有高校在系统录入后,方可提交开发银行审核及发放贷款。如未按时录入回执造成助学贷款无法发放的,责任由借款学生本人承担。

三、本息偿还

(一)财政贴息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需申请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经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开发银行确认后,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助学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按原还款计划执行,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需及时向资助中心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申请就学信息变更,申请通过后,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二)信息变更

借款学生因升学、休学、未毕业参军等原因需变更关键信息时,须在本年度助学贷款结束前(9月15日前),由借款学生向资助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待开发银行确认通过后完成信息变更。

(三)还本宽限期

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为5年,即借款学生于毕业后第六年(毕业当年为毕业后第一年,毕业下一年为毕业后第二年)12月20日第一次还本。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要偿还助学贷款利息,无需偿还助学贷款本金。还本宽限期后,借款学生按年度分期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和利息,具体还款计划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四)利息计算

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12月20日(贷款最后一年结息日视贷款合同而定)。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借款学生支付。宽限期后按《借款合同》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未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自结息日后,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不计复利。

(五)借款学生正常还本付息

借款学生应自毕业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每年11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还款额度(贷款最后一年视合同情况而定)。当借款学生按照就读学校管理规定结业、肄业、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且未还清全部贷款的,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利息。实行学分制后,财政部门按借款学生就读学校及专业的正常学制贴息,超过正常学制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

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宽限期满当年12月20日偿还第一笔本金。

(六)提前还款

目前,除了11月份系统进行年度结息期间不能提前还款,其他各月均可以提前还款。具体操作流程为:当月15日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提前还款申请”模块中发起申请,然后于当月15日前将还款资金存入指定还款账户,开发银行将于当月20日从账户中划扣还款资金;还可以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先申请提前还款,再根据提示进行还款。提前偿还按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四、失信惩戒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国家开发银行将对多次逾期、恶意拖欠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采取以下措施:  

(一)将违约学生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限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与使用;

(二)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社会信用体系及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和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影响;

(三)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贷款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受理时间

续贷: 7月25日--9月31日

大学生首贷: 8月1日--8月15日

大学新生首贷:8月1日--9月15日(城区办理点截至9月15日,乡镇代办点截至8月25日)

如遇节假日不顺延。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办理地点

贷款学生可根据实际居住地就近原则选择受理点办理助学贷款。现就各办理点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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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预约办理

为减少人员聚集,城区办理点助学贷款办理业务需提前预约。预约方法请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按照提示进行操作,预约成功的同学请依据公告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按时到现场办理,过期将无法再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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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相关信息将通过“凉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各位借款学生和家长及时关注、了解。感谢您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咨询电话:0935—2211807 2235028   

凉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1日

来源:凉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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